轉送教育部「運動產業內容及範圍」1份。
一、依據教育部 108 年 2 月 13 日臺教授體部字第 1070046803F 號函辦理。
二、「運動產業內容及範圍」業經教育部會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文化部、交通部、
經濟部、內政部及衛生福利部於中華民國 108 年 2 月 13 日以臺教授體部字第 1070046803C
號、通傳內容字第 10800004911 號、文創字第 10810005311 號、交路(一)字第
10882000721 號、經工字第 10802001930 號、台內營字第 1080801369 號、衛授國字第
1080000149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令會銜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 1 份。
三、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http://edu.law.moe.gov.tw )下載。
四、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體育署綜合規劃組
(聯絡電話: 02-8771-18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