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職原住民族語老師教學設備費掣據】檢送「充實107學年度專職原住民族語老師教學設施設備」經費核撥表,請主聘學校依說明於108年2月15日(星期五)前掣據,(有資本門者檢附估價單及經費彙整表)免備文到府憑撥,請查照。
一、依據 108 年 1 月 00 日府教課字第 1080022982 號函辦理。
二、本案會計子目代號: CG8004 ,辦理期程 107 年 11 月 1 日至 108 年 2 月 28 日止。
三、核有資本門經費的學校,請留意經費執行流程簡化方案第四點第一項之規定,掣據請款時請依核定金額檢附契約(估價單)及申請撥款資料彙整表申請撥款。
四、補助經費為資本門,其採購之教學設備,應予註記「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字樣,並列入財產清冊,備供查核。
五、請學校於 108 年 3 月 15 日(星期五)前檢附「經費收支結算表」及「執行成果報告」一式 2 份(包括購置設備清冊及照片、經費支用明細及成效說明等),送本府核銷,如有結餘款以支票方式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