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
【重要提醒0227再置頂】108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就讀普通班減少班級人數申請事宜,提醒欲申請學校(園所)務必於時程內送達申請表,逾時不予辦理。
一、有關「108 學年花蓮縣身心障礙學生就讀普通班減少班級人數申請事宜」已於 108 年 1 月 22 日發文各校(公文文號:府教特字第 1080020086 號)。
二、請欲申請學校(園所)務必掌握辦理時程,於 108 年 2 月 27 日(星期三)下班前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府教育處特幼科(非郵戳為憑),逾時不予辦理。
三、請各校(園所)優先提供相關人力資源協助,並每學年針對所有身心障礙學生重新審視、評估校內資源提供與協助情形,仍有減少班級人數之需求時,經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審議後報府申請 108 學年之減少班級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