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檢送花蓮縣體育會辦理「108年花蓮縣『縣長盃』軟式網球錦標賽」競賽規程,活動期間請惠予參與人員公(差)假登記,並請轉知所屬踴躍報名參加。
一、比賽日期:
108 年 4 月 13 日(星期六)上午 8 時 30 分開始至 14 日賽完為止。
國小及國中各項賽事於 108 年 4 月 13 日(星期六)上午 08 : 30 開打
國高中女生組個人單打賽、高中男生個人單打賽及社會組團體賽
於 107 年 4 月 14 日(星期日)上午 8 : 30 開打。
二、比賽地點:
花蓮縣立美崙網球場(花蓮市府前路 17 號,電話: 03-8226440 )
三、比賽組別與資格:
(一)團體賽:參賽隊數至少三隊始得列入賽程。
1.社男組:男子年滿 22 歲得報名本組。
2.社女組:女子年滿 22 歲得報名本組;男子年滿 75 歲得報名本組。
3.壯年組:年滿 50 歲以上之球員,但出賽時每點年齡合計不得少於 110 歲
(女子加 15 歲後滿 50 歲得報名本組)。
4.國中組:花蓮縣註冊在籍之學生(須同校)
5.國小組:花蓮縣註冊在籍之學生(須同校)
(二)個人雙打賽:參賽隊數至少三隊始得列入賽程。
1.國中男生組:花蓮縣註冊在籍之學生自由組隊(可跨校組隊)
2.國小男生六年級組:花蓮縣註冊在籍之國小學生自由組隊(可跨校組隊)
3.國小男生五年級組:花蓮縣註冊在籍之國小學生自由組隊(可跨校組隊)
4.國小男生四年級組:花蓮縣註冊在籍之國小學生自由組隊(可跨校組隊)
5.國小女生四~六年級組:花蓮縣註冊在籍之國小學生自由組隊(可跨校組隊)
6.國小三年級以下組:花蓮縣註冊在籍之國小學生自由組隊(可跨校組隊)
(三)個人單打賽:參賽隊數至少三隊始得列入賽程。
1.高中男生組:花蓮縣註冊在籍之高中學生
2.國、高中女生組:花蓮縣註冊在籍之國、高中學生
3.國小高年級組:花蓮縣註冊在籍之國小學生(一校最多可報名 2 人)
※國小選手個人雙打賽及單打賽,每人限報名其中一項,重複報名以取消資格論。
※國小三年級以下組,不限男女亦可搭配混雙。
※個人雙打賽可報本級或越級至年齡較大之級,若選手其中一人屬降級參賽,
取消該隊參賽資格。
※各組團體賽、個人雙打賽,男生組如果選手不足時得報名同級女生遞補,
但男生不得報名女生組。
※社男組、社女組、壯年組選手報名後,經大會審議確認資格無誤,得採混合編組
對抗方式,進行比賽。
四、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