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
☆提醒,請注意期程並確實完成上傳★有關108年度教育部補助偏遠地區學校及非山非市學校教育經費作業要點1-9補助項目申請案,請排序於本(108)年度學校於108年3月26日前至「教育部補助偏遠地區學校及非山非市學校教育經費統合網站」完成申請。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8 年 3 月 20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80026866 號函更新補充說明:
請注意本案補助經費應於核定當年度執行完畢,不得分作 3 年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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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關 1-9 項目補助年度排序,請參照本府 108 年 2 月 25 日府教設字第 1080038173 號函。
二、有關 1-9 項目申請注意事項及期程,請參照本府 108 年 3 月 5 日府教設字第 1080043244 號函。
三、請注意所上傳計畫書,應於「教育部補助偏遠地區學校及非山非市學校教育經費統合網站」編輯完成後,自該網站下載檔案並核章上傳,所下載檔案應具以下圖樣及字樣:
1.教育部補助偏遠地區學校及非山非市學校教育經費統合網站之浮水印。
2.「列印自教育部補助偏遠地區學校及非山非市學校教育經費統合網站」字樣。
四、請注意所上傳申請附件,應依該網站所附「申請計畫書附件資料範例」格式,備具以下資料:
1.校園配置工程施作位置圖。
2.現況照片及相關說明。
3.工程預算書(總表及詳細價目表)。
五、 1-9 學校操作手冊、 1-9 學校操作說明及 1-9 申請計畫書附件資料範例併附於本公告附件檔,請各校申請前確實參閱,俾免因格式不符而有需退件修改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