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轉知法官學院舉辦「中學校長法律研習會」,請各國中、高中職學校校長踴躍報名參加。
一、活動日期:於 108 年 7 月 8 日至 7 月 11 日,共 4 日。
二、活動地點:法官學院(臺北市士林區福國路 103 號)
三、研習對象:全國國中、高中職學校校長,預計 40 人。
四、報名方式:於 108 年 5 月 22 日起至 6 月 19 日止(額滿為止)逕至司法院網站報名(網址如下方連結)
五、法官學院提供基隆、臺北及新北市以外地區學校研習人員住宿。凡參加研習營之校長於研習期滿後,依上課時數核予學習時數認證。
六、檢附課程表及法官學院位置圖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