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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通知】本縣108年度初任輔導人員職前40小時基礎課程培訓,請國中小各校務必盡速薦派未參加過的初任輔導人員參與,因研習報名即將截止,

請國中小各校務必薦派未參加過的初任輔導人員參與,因研習報名即將截止,若欲報名請於 8/18 日前,至全國在職進修網報名,課程代碼: 2672815 。或聯繫宜昌國小輔導室,聯絡電話: 03-8520209#501 。

一、依據:
(一)國民教育法第 10 條。
(二)教育部 100 年 7 月 6 日臺參字第 1000108754F 號函-「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第 3 條、第 4 條」。
(三)教育部 100 年 7 月 7 日臺訓(三)字第 1000117725A 號書函-「學校三級輔導體制中教師、輔導教師及專業輔導人員之職掌功能表」。
(四)教育部 101 年 5 月 21 日臺訓(三)字第 1010082649D 號函號令修正發布-「教育部補助置國中小輔導教師實施要點」。
(五)103 年 11 月 12 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300168991 號令發布之學生輔導法第 14 條。

二、目的:
(一)協助國民中小學輔導人員了解其工作職責與內涵,有效整合學校輔導工作人力及資源網絡,進行輔導工作。
(二)藉由系統性、漸進性規劃國民中小學輔導人員熟悉校園三級預防的合作機制。
(三)訓練並提升國民中小學輔導人員發揮及早介入輔導及預防功能,針對適應不良情緒困擾及行為偏差之學生提出適當的處遇計畫。

三、辦理單位:
(一)指導機關:教育部。
(二)主辦機關:花蓮縣政府。
(三)承辦單位:花蓮縣宜昌國小
(四)協辦單位:花蓮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四、研習時間:初階 3 天 108 年 8 月 21 至 8 月 23 日(週三至週五)
進階 2 天 108 年 9 月 7 日至 9 月 8 日(週六及週日)

五、研習地點:花蓮縣吉安鄉宜昌國小一樓會議室

六、參加人員: 107 學年度及 108 學年度初任輔導人員(含輔導主任、諮商組長、專任輔導教師、兼任輔導教師)。已參與 107 學年度所辦理的職前訓練可抵免。

七、注意事項:
(一)本次研習不接受現場報名及非初任輔導人員報名。
(二)因名額限制,已完成輔導人員職前 40 小時基礎課程者,請勿再報名參加本次研習。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務管理科
發布者: 黃桂蓉
連絡電話: 03-8462860#237
傳真號碼: 03-462776
公告時間: 2019-08-15 16:00:00
最後修改: 2019-08-16 16:47:00
點閱數: 3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