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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進計畫掣據】檢送「107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全縣性及學校各項研習」第2期經費核撥表(會計子目代號CG8011),請貴校於108年8月23日(星期五)前,依核定金額掣據送府(免備文),請查照。

一、依據本府 108 年 8 月 00 日府教課字第 1080163312A 號函辦理(文後到)。
二、旨揭研習計畫執行期程為 107 年 8 月 1 日至 108 年 7 月 31 日止。
三、請於核定經費額度內依相關經費執行規定控管支應,如有採購事宜請依政府採購法及相關規定辦理,並請將核定計畫含經費概算會知會計單位,俾利協助計畫執行與管控。
四、各項會計子目代碼:
(一)各項研習:CG8011 。
(二)差旅費:CG8012 。
(三)代課費:CG8013 。
五、掣據相關事宜如說明:貴校如有申請多項計畫,請依計畫項目(全縣性研習、教師社群、學校本位及策略聯盟)分別開立收據。
六、本案請依「本縣經費執行流程簡化方案」檢送經費結報表一式 2 份,成果報告書(內容包含:成效評估表、核定公文、實施計畫、參加人員簽到簿、參與人員人數統計表、活動照片及回饋單等,成果以 20 頁為限)及電子檔光碟各 1 份,報本府辦理核銷,如有賸餘款請開立支票併同結報表繳回。
七、非縣屬學校執行完成後檢附「花蓮縣政府補助(委辦)經費結報表」報府核銷,原始憑證留校備查、書面實施成果(內容包含:成效評估表、教師專業成長活動紀錄表、 核定公文、實施計畫、參加人員簽到簿、參與人員人數統計表、活動照片及回饋單等,成果以 20 頁為限) 及電子檔光碟各 1 份,報本府辦理核銷,如有賸餘款請開立支票併同結報表繳回。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課程教學科
發布者: 金美仙
連絡電話: 03-8462860#573
傳真號碼: 03-572660
公告時間: 2019-08-22 16:00:00
最後修改: 2019-08-23 15:47:00
點閱數: 2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