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送中華民國高級中等學校體育總會(以下簡稱高中體總)辦理「108學年度國民中學籃球聯賽」競賽規程1份。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 108 年 9 月 18 日臺教體署學(三)字第 1080032501 號函辦理。
二、旨揭聯賽報名採網際網路作業方式辦理,請依競賽規程
(逕至
http://www.ctssf.org.tw 下載)規定,上網輸入報名資料,經確認無誤後,
列印並加蓋學校關防及相關人員職章,將報名表件掃描成圖檔並上傳檔案至報名系統,
始視為完成報名程序,如上傳檔案與網際網路報名資料不符,以網際網路報名資料為
準。
三、報名參加旨揭甲級聯賽之學校,需於報名截止日前,將學生學籍紀錄表正本以郵寄掛號
方式寄達高中體總( 10489 臺北市中山區朱崙街 20 號 13 樓),俾利球員資格審查之用,
未繳交者視同未完成報名手續。
四、凡報名參加學生須請家長(監護人)簽署同意書,並請學校留存備查。
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 高中體總 郭士修先生( 02-27783636#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