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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公告】108學年度第1學期進行12年國教精進國民小學藝術領域教師專業與課程品質──【到校服務推動計劃】(10/25中華國小、11/29鳳仁國小、12/13日瑞穗國小),請輔導團員依北、中、南分區相關人員準時與會,也請服務學校配合。

一、依據本縣 108 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劃辦理。

二、到校服務日期、學校及公開課之團員:
(一)108 年 10 月 25 日 (星期五) 上午 9 時 30 分,受服務學校中華國小,輔導團員忠孝國小余旻諺主任公開課(視覺藝術)。
(二)108 年 11 月 29 日 (星期五) 上午 10 時 00 分,受服務學校鳳仁國小,輔導團員吉安國小鄭筱萍主任公開課(視覺藝術)。
(三) 108 年 12 月 13 日 (星期五) 上午 10 時 00 分,受服務學校瑞穗國小,輔導團員國福國小葉燕宏主任公開課(表演藝術)。

三、出席人員:
(一)領召:水源國小 余展輝校長
(二)副領召:景美國小 郭玲瑩校長、水璉國小 呂俊宏校長、觀音國小 陳慈芳校長
(三)團員:國福國小 葉燕宏主任、吉安國小 鄭筱萍主任、忠孝國小 余旻諺主任、富源國小 馬妤菲主任、明里國小 李怡婷主任
(四)儲備團員:靜浦國小 高韻軒老師
(五)執行秘書:水源國小 蔡亞萍老師
四、請各校核予出席人員公(差)假與會,本案所需經費由本縣 108 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計畫輔導團相關計畫項下支應。並請差旅費及代課費分別檢附下列資料,於每月 10 日前報府:
(一)差旅費
1.出差報告單
2.出差報告表
3.收款收據
4.核定函
(二)代課費
1.月報表
2.印領清冊
3.收款收據
4.核定函
(三)同一研習,若同時請領代課費及差旅費,請檢附兩份核定函及收款收據。

六、請受服務學校準備公開課之班級小朋友和教室,一週前將「藝術領域教學疑難彙整表」以 e-mail 回 ibayyago@gmail.com

七、聯絡人:水源國小 蔡亞萍老師 03-8570781#23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課程教學科
發布者: 彭怡萍
連絡電話: 03-8462860#565
傳真號碼: 03-
公告時間: 2019-10-29 16:00:00
最後修改: 2019-10-30 08:32:00
點閱數: 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