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
【重要公告~再次提醒】108年國民小學教師進修加註各領域專長學分班,請各校薦送教師參加進修 。(限國小)
一、依據花蓮縣政府 108 年 10 月 30 日府教學字第 1070216317 號 B 函(諒達)辦理。
二、請各校就師資結構、學生學習需求及學校規模等因素,針對師資缺乏之領域或科目(含特殊教育),提供旨揭教師名單予本府教育處,俾轉請教育規劃開班。
三、依據所提需求,教育部將協調師資培育大學於 109 年暑假或適宜時間開辦旨揭學分班,班別包含包含國小教師加註領域專長學分班。後續作業如下:
(一)每班以招收 25 名至 50 名學員為原則,倘需求達 25 人以上,將協調師培大學至當地開班,未達 25 人則併至其他縣市就近開班。
(二)確定開班學校後,依招生數及需求分配名額,後續由各開班學校依本次薦送教師順序通知其檢送相關資料報名,並於該校網站公告最後確認參加教師名單。
四、如有疑義,請逕洽教育部吳佾其小姐(電話: 02-7736-5543 )。
五、檢附旨揭需求及薦送表,請於 108 年 11 月 8 日(五)下班前就貴校師資結構,免備文(寄)送或傳真至本府教育處學管科(電子檔併請 e-mail : u9112011@hlc.edu.tw ),俾憑彙辦。
六、國小自然、英語任教超過 5 年者適用於非學分加註(年資),加註資格、方式,請詳閱:教育部主管法規系統
https://edu.law.moe.gov.tw/index.aspx 整合查詢:
國民小學教師加註各領域專長專門課程科目及學分對照表實施要點
七、不論英語、自然科,教學年資五年以上,授課節數符合「國民小學教師加註各領域專長專門課程科目及學分對照表實施要點」附表規定的老師,
且取得 CEF 語言參考架構 B2 級以上英語考試檢定及格證明、國民小學教師自然領域學科知能評量精熟證明,請直接申請加註,不用參加英語 6 學分班及自然 4 學分班。
八、不論加註英語 6 學分班、 26 學分班,均需取得相當於 CEF 語言參考架構 B2 級以上英語考試檢定及格證明後,才可申請加註英語專長教師證書。
九、不論加註自然 4 學分班、 22 學分班,均需取得國民小學教師自然領域學科知能評量精熟證明者,得申請加註自然領域專長教師證書。
十、加註國小各領域專長,由各師培大學辦理,詳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