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國民中小學階段種子講師培訓研習(師大場)及(臺東大學場)」回流課程所需差旅費支應辦理方式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8 年臺教國署國字第 1080041472 號函辦理暨臺東大學 108 年 7 月 23 日東大教育字第 1081005264 號函辦理。
二、研習資訊臚列如下:
師大場
(一)時間:108 年 10 月 31 日。
(二)研習地點: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綜合大樓 2 樓 202 演藝廳。
臺東大學場
(一)時間: 108 年 11 月 09 日(臺東大學場)。
(二)研習地點:臺東大學知本校區圖書資訊館湖畔講堂辦理。
三、所屬單位准予參加學員公(差)假登記,本研習所衍生之差旅費由 108 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計畫輔導團(本府將核撥至輔導團領召學校由領召學校支付)項下支應;非輔導團團員差旅費由本府支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