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
❀重要提醒【特急】❀有關充實108學年度甄選進用之專職原住民族語老師教學設施設備案,請欲申請學校最遲於11月11日(星期一)繳交相關表件,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依據本府 108 年 11 月 1 日府教課字第 1080241608 號函辦理。
二、為提升專職原住民族語老師教學環境,請貴校如專職原住民族語老師有購置教學設施設備需求者,於 108 年 11 月 8 日(星期五)前免備文提報計畫及經費概算表(最遲於 11 月 11 日星期一下班前繳交)。
三、本案計畫期程為 108 年 11 月 1 日至 109 年 2 月 28 日,建請貴校審慎考量辦理期程;另國教署亦補助實驗學校設施設備,如貴校為原住民實驗學校者切勿重複申請補助,如經國教署查察重複申請者,計畫審查時不予補助。
四、檢附旨案申請計畫書、經費申請表乙份供參,併請將電子檔傳至 mowsi0620@hlc.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