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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轉知有關國家人權博物館辦理「我是兒童 我有權利」兒童權利公約頒布30周年主題特展,鼓勵師生參加,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8 年 11 月 29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080136420A 號函辦理。
二、本(108)年適逢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頒布 30 週年,我國亦於 103 年將公約納入國內法,為了讓大眾了解更多公約的內容與精神,國家人權博物館於 11 月 20 日「世界兒童人權日」推出「我是兒童 我有權利」兒童公約頒布 30 週年主題特展。
三、旨揭主題特展資訊摘述如下:
(一)展覽時間:108 年 11 月 20 日至 109 年 5 月 3 日。
(二)展覽地點:國家人權博物館白色恐怖景美紀念園區(新北市新店區復興路 131 號)。
(三)展覽內容:展示兒童權利從忽視到關注的推動過程,從波蘭的兒童權利之父─柯札克為起點,認識兒童人權的核心精神與內容,並從國際間的兒童權利演進歷程,反思臺灣過去歷史上,許多未滿 18 歲的兒少們遭受人權迫害的狀況,喚起大眾對於兒童人權的重視。並藉由看見兒童力的國內外案例,深刻認識兒童不僅是受保護對象,更是權利主體,具有參與社會的積極性角色。以嶄新的多媒體互動展示手法,並且特別邀請 16 位插畫家繪製兒童權利插畫,讓觀展者從平易近人的語彙及參與式的觀展體驗中,深刻思考兒童權利的重要性與價值。
(四)開放時間:週二至週日上午 9 時至下午 5 時(中午不休息),免費參觀。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務管理科
發布者: 粘鳳茹
連絡電話: 03-8462860#238
傳真號碼: 03-8462776
公告時間: 2019-12-09 16:00:00
最後修改: 2019-12-10 09:17:00
點閱數: 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