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
※最速件-國中主任甄選※特別提醒=>109年1月8日(星期三)於教育處第2會議室辦理國中主任甄選積分審查作業。
1.依據「花蓮縣縣立國民中小學主任甄選儲訓任用實施要點」辦理。
2.送件教師於審查當日請務必攜帶合格教師證書正本、服務證明書(需詳細載明擔任行政職務或導師之起訖時間)、前校離職證明書供檢核,俾確認年資等積分。
3.「最近 5 年獎懲」採計自 104 年 1 月 8 日至 109 年 1 月 7 日止,請逕至 WebHR 下載列印獎懲明細表並經人事人員確認無誤核章後送審。
4.時間為上午 9 時至 12 時、下午 1 時至 3 時,逾時不候;請抽取號碼牌依序審查。
5.餘請參閱 108 年 12 月 25 日處務公告編號【67619】、 1 月 3 日處務公告編號【67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