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補助本縣108年度身心障礙特殊教育班資本門經費,經查尚有下列學校尚未辦理核結,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依據本府教育處 108 年 11 月 7 日府教特字第 1080246725A 號函辦理。
二、受補助之學校本應於 109 年 1 月 10 日前檢具經費結報表 1 式 2 份,及財產
購置報告單 1 份及執行剩餘款繳款書影本 1 份(無則免付),送教育處特殊及
幼兒教育科辦理核結,先予敘明。
三、經查受補助學校至 109 年 1 月 20 日,尚有學校未辦理核結,請下列各校儘速辦理核結。
(一)尚未繳交經費結報表及財產購置報告單之學校
:光復國中。
(二)尚未繳交財產購置報告單之學校:中正國小、美崙國中。
請前揭各校儘速辦理核結,並於 109 年 1 月 21 日下班前將核結
相關資料送至本府教育處特幼科,感謝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