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重要公告】轉知教育部公告,依據中央「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所發事項,請配合辦理。
依據中央「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09 年1 月 29 日所發「中港澳入境的學生及教職員工,建議在家休息 14 天」之新聞稿,請配合辦理下列事項:
一、 針對幼兒園由中港澳入境之幼生及教職員工,請其於入境後起 14 日內在家休息,避免到校上課上班。
二、 自中港澳入境的幼生,配合實施 14 天在家休息者,無需核予假別,且不列入出缺席紀錄。另教師依照備註事項辦理,職員工部分依照人事總處及勞動部發布相關規定辦理。
三、 請幼兒園應至遲於上課上班日針對所有教職員工生進行詢問、調查、記錄並回報(記錄表如附件-中港澳入境學生及教職員工管理記錄表)。教職員工生如有通報所列事項,應於調查當日即時回報教育處承辦,記錄表留存備查,後續如有更新再行回報。
四、 各館所、國家教育研究院、國訓中心、各縣市研習中心及學校如有辦理室內之集會、研習及活動等應比照第三點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