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轉知】中華民國殘障體育運動總會配合全國身心障礙者會長盃辦理智能障礙運動員資格審查作業資訊,請依需求提出申請。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 109 年 2 月 20 日臺教體署全(二)字第 1090004742 號函辦理。
二、旨揭作業細節請詳閱附件,重點如下:
(一)申請期限:至 109 年 3 月 10 日為止,以郵戳為憑。
(二)申請方式:請申請人逕寄正本審查資料至中華民國殘障體育運動總會(郵遞區號: 10489 ,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朱崙街 20 號 1 樓)。
(三)正本審查資料請依「智障運動員參賽資格認定申請及審查要點」規定備妥,並應包含以下內容:
1、零至十八歲完整之個別化教育輔導計畫。
2、在學期間轉銜服務各類資料表(應蓋各階段學校機構關防)。
3、直轄市、縣(市)衛生主管機關指定之身心障礙醫療鑑定機構,應以五年內,完整診斷證明及病程紀錄影本(應蓋各醫院機構關防),包括心理學家或精神科專科醫師詳細觀察紀錄,其分析報告應詳細述明標準化智力測驗分數(包括各分量表分數及差異分析)及適應行為功能詳細分析報告。
4、訓練史及運動限制調查表。
5、經國際智障者運動總會審查通過,並註冊為智障運動員認證之證明文件影本。
(四)餘資訊請參考該總會網站,網址:
http://www.ctsod.org.tw/public/news_data.aspx?id=2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