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RSS訂閱
日期從
關鍵字
82212

提醒 【再次提醒】檢送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公立幼兒園領取及運用教育部備用口罩及額溫槍、酒精注意事項各1份,請各校務必依循使用,請查照。

一、本注意事項業於物資發送前於相關群組轉知,請各校知照辦理。
二、中央表示額溫槍請各校先測試是否可用,列帳公文將案函送(如要等公文到才能建帳,可晚點再建帳)。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體育保健科
發布者: 呂蘭英
連絡電話: 03-8462860#355
傳真號碼: 03-8462790
公告時間: 2020-03-01 16:00:00
最後修改: 2020-03-02 16:03:00
點閱數: 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