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有92校未填報】有關108學年度個別化教育計畫及個別輔導計畫督導,請於109年3月20日(星期五)14時前上傳完成,請查照。
一、依據本府 109 年 3 月 2 日府教特字第 1090036987 號函辦理。
二、同一所學校(園)之不同分班需分開繳交。
三、身心障礙學生之 IEP 督導對象包含集中式特教班學生、資源班/巡迴班學生及普通班接受特教服務學生,資賦優異學生之 IGP 督導對象包含分散式資源班學生、巡迴班學生、校本資優教育方案學生及普通班接受特教服務學生。
四、縣立高中、公私立國中(小)請將檢核表及相關電子檔上傳至校務系統/新公務填報(編號 5279 號)。
五、檢核表核章後請掃描為電子檔並上傳,紙本留校備查。
六、公立幼兒園、鄉鎮市立幼兒園及私立幼兒園請將檢核表及相關電子檔寄送至承辦人電子信箱: meryon0315@hlc.edu.tw ,並於寄送後電洽承辦人(8462860#268)確認是否寄送成功。
七、線上填報第 6 題應為請上傳 IGP 電子檔及相關檔案(如會議紀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