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公告】花蓮縣政府縣109年度第2次公告中區、偏遠地區學校(東里國中、瑞穗國中)專業輔導人員(心理師)甄選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直轄 市與縣(市)政府置專業輔導人員實施要點辦理。
二、本次甄選作業擬由本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統籌辦理:
(一)甄選類別及名額:
1 、一般地區心理師 1 名。
2 、偏遠地區學校心理師 2 名。
(二)工作時間:由契約簽定之日起。
(三)工作地點:
1.一般地區
(1)本縣中區(鳳林鎮、光復鄉、瑞穗鄉、萬榮鄉)為主,支援南區為輔, 1 名。
2.偏遠地區學校
本府所屬學校(東里國中、瑞穗國中),服務該校學區內國中小學生。
(四)報名時間: 109 年 3 月 25 日至 109 年 4 月 7 日。
(五)考試時間:本( 109 )年 4 月 11 日。
(六)甄試方式:
1.口試( 20 分鐘)
2.青少年口語諮商( 25 分鐘)
3.兒童遊戲治療( 25 分鐘)
(七)錄取名額:心理師正取 3 名,備取 2 名。錄取人員依成績高低填寫志願序後分發。應徵人員總成績未達 75 分者,不予錄取。備取人員依序列冊三個月內候用。
三、檢附 109 年度第 2 次公告中區、偏遠地區學校(東里國中、瑞穗國中)專業輔導人員(心理師)甄選簡章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