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學年度國民小學充實行政人力計畫」第2期款刻正辦理動支作業,請於109年4月10日(五)前將核定數額之收款收據免備文送本府教育處學務管理科憑辦,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9 年 3 月 11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90026632A 號函暨 109 年 2 月 5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90009224 號函辦理。
二、本案為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經費,由「國民小學教育-中央補助國民小學教育經費-722 捐助私校及團體及 723 補助政府機關(構)」科目項下支應(會計子目 CC9026 )。
三、請各校於 109 年 8 月 7 日(星期五)前辦理核結:
(一)縣屬國小請依簡化流程檢具經費結報表一式 2 份,若有結餘則請以支出收回繳款書辦理繳回,繳款書影本併同結報表送本府教育處辦理核銷;
(二)私立學校依本府 105 年 6 月 28 日府主會字第 1050118143 號函辦理,檢附「花蓮縣政府補助(委辦)經費結報表」1 式 2 份送本府核銷(原始憑證留校以備審計機關查驗),如有結餘款則請以支票辦理繳回。
本案須至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國民中小學教職員人力資源網 2.0-「充實國小行政人力子系統」填報實聘及實支作業,請於每月 10 日前完成;倘有系統操作相關疑問,請逕洽國立清華大學服務創新與分析研究中心,客服電話 03-5622056(代表號)。
四、檢附各校第 2 期款分配表;若有疑問,請洽承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