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補課計畫】有關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之補課計畫,本府已於109年4月9日發文各校准予備查,有關相關事項說明再次提醒,請查照。
一、依據 109 年 4 月 9 日府教課字第 1090065520 號函辦理(文諒達)。
二、有關補課計畫,請公告於學校網站首頁,並告知家長相關訊息。但有下列情形者,請修正後再公告:
(一)依據教育部 109 年 4 月 8 日公告停止使用 ZOOM 軟體,補課計畫教師線上同步(直播)教學使用 ZOOM 軟體者,請修正以其他軟體實施。
(二)補課計畫有實施線上教學者,請加註線上教學折抵時數部分:教師於復課後提出線上教學紀錄並經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審核後,視同完成補課。課發會審查不通過者,需再次以實體補課方式補課。
(三)實體補課為兼顧學生學習成效,不宜利用午休時間補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