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上填報5341號】國教署為瞭解「108學年度各國中推動第1階段志願選填試探作業後輔導作為」辦理情形,請各公私立國中輔導(學輔)處於4月16日(星期四)17時前完成填報,並免備文寄送書面成果資料,感謝大家的協助!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9 年 4 月 1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090031884 號函辦理。
二、為期順遂推動 108 學年度國中應屆畢業生適性入學作業,本署於 109 年 1 月及 4 月期間辦理國中九年級學生線上志願選填試探作業,請貴校賡續落實推動相關輔導作為,使學生充分了解自我興趣、能力與所選志願校科相符程度,並能熟悉線上選填志願的程序,期達成協助貴校學生適性分流之目標。
三、為了解貴校推動 108 學年度志願選填試探與後續相關輔導作為情形,國教署特規劃配合前開志願選填試探相關作業期程辦理檢核作業,請各國中配合辦理。
四、本府於 109 年 1 月 17 日府教學字第 1090005594 號(諒達)函知各校有關「108 學年度推動國中學生志願選填試探後輔導作為」,本計畫成效檢核請各校依附件格式將貴校辦理「學生志願選填試探作業檢核自評表」與「志願試選填後輔導知能及技職 15 群科研習成果」之書面成果資料(實施計畫內的附件三及附件四)核章後,於 109 年 4 月 20 日前寄送至本府教育處學管科(免備文),以利資料彙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