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教育部校安中心「0521 豪雨」第一號通報點閱期限至5/31 23:59:59止,請各校承辦人員按時點閱公告並依說明辦理。
109年5 月 21 日 19 時 30 分
一、中央氣象局已於 5 月 21 日 16 時 35 分發布豪雨特報,因滯留鋒面影響,易有短時強降雨,今(21)日高雄市、屏東縣、臺東縣山區有局部大雨或豪雨,基隆北海岸、南投、嘉義、臺南、宜蘭、臺東、澎湖地區及中部山區有局部大雨發生的機率,請注意雷擊、強陣風及溪水暴漲,低窪地區請慎防淹水,山區請注意坍方及落石,經濟部已於 109 年 5 月 21 日 18 時進駐應變中心成立二級開設,掌握天氣動態。請各級學校宣導師生應避免進入山區及河川活動。
二、請各教育主管行政機關督導管制所屬學校(館所),請利用本部校安中心網頁(首頁提示功能)完成「0521 豪雨」災損及停課之校安通報作業,以利本部掌握最新災損及停課情形;各教育主管行政機關若已發布「停課區域」,請協助於本部天然災害災損及停課通報系統完成「停課區域」設定作業,增進本部統計「受災停課校數」正確性。
三、為因應大雨、豪雨可能帶來的淹水、土石流、坡地崩塌等災害,請位於災害潛勢區域內之各級學校、館所嚴加掌握與監測周邊潛勢況,並保持高度警覺與妥擬防範、應變措施,位於警戒區內學校,請強化各項防災整備及預作相關活動調整規劃等事宜。
四、請學校行政人員於今( 21 )日(星期四)加強檢視因豪雨可能造成學校師生活動產生危害(例如因地板濕滑導致師生滑倒,工地水漥造成失足滑落等)、設備設施損壞情形,及已淹水區域、施工地區或有安全虞慮之校舍預為做好安全警示及隔離措施;並對師生飲水、餐廳等衛生設施加強檢視,以維師生安全。
五、各級學校(單位)與館所值勤人員應堅守崗位,謹慎防範與應變,並主動掌握天氣最新動態及隨時點閱教育部校安中心所公告之重要訊息,依公告內容規定辦理各項緊急應變工作。
六、遇有災情發生時,各級學校(單位)與館所對於災害的搶救與復原相關工作,應以確保人員安全無虞的情況下,主動積極協調應處,並掌握校園及師生受災狀況,主動向地方救災單位、災害應變中心及教育部校安中心提出救援申請與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