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轉知
【公告】轉知教育部體育署委託中華民國體育學會辦理109年度「國民體適能指導員檢定考試」及「國民體適能指導員證照展延申請」,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 109 年 2 月 21 日臺教體署全(一)字第 1090006213 號書函辦理。
二、「國民體適能指導員資格檢定辦法」明定初級指導員得擔任學校體適能指導及體適能檢測工作,並明列中級指導員之執業範圍除初級指導員之業務外,得擔任健身中心之體適能指導員,並指導 65 歲以上民眾體適能活動。
三、旨揭證照展延申請及檢定考試採「網路報名」方式,詳請請見中華民國體育學會網站。
四、如有疑問請逕洽中華民國體育學會,蔣安恬小姐,電話:( 02 ) 7749-68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