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
再次提醒:有關國教署補助本縣108學年國小推動合理教師員額事項之鐘點費撥補,請於各校人事費項下支應,請查照。
一、依據本府 108 年 9 月 20 日府教學字第 1080212705 號函(諒達)。
二、有關合理教師員額事項教師鐘點節數所需經費,請水源國小、月眉國小、水璉國小、溪口國小、林榮國小、北林國小、鶴岡國小、舞鶴國小、奇美國小、港口國小、靜浦國小、新社國小、樂合國小、觀音國小、德武國小、長良國小、萬寧國小、永豐國小、學田國小、吳江國小、卓清國小、卓楓國小,於學校人事費項下支應。
三、為維護本案進用教師權益,請務必按時撥付薪資(含鐘點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