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109年度國中超額教師介聘作業-達成超額教師介聘名單1份。
1.三民國中將自 109 學年度起委託私人辦理,該校教師得依本縣縣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超額教師介聘作業要點第 7 點規定:「委託私人辦理學校之教師不願隨同移轉至受託學校者及辦理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校之教師與學校教育理念不同者,於學校轉型籌備階段得準用本作業要點辦理介聘他校服務事宜。」,參加本府超額教師介聘作業。
2.該校數學科林師前於 6 月 3 日超額介聘至宜昌國中,本府 109 年 6 月 4 日府教學字第 1090105821 號函,請各達成介聘之超額教師於 6 月 12 日前至新任職學校辦理審查。
3.林師依宜昌國中通知時間至該校審議,教評會基於少子女化減班因素, 110 學年度學校若減班,則需超額教師 2 名左右,經表決後決議無法接收林師之介聘結果。
4.經本府協調後,化仁國中可提撥數學科缺額 1 名,協助本府介聘林師。
5.超額教師介聘作業已於 109 年 6 月 24 日(星期三)上午完成公開分發程序。
6.請通知達成介聘教師於本( 109 )年 7 月 3 日(星期五)以前,親自至達成介聘學校辦理審查,聘書生效日為 109 年 8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