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轉知】國立新竹特殊教育學校辦理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度教育系統高級中等學校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職前訓練」實施計畫,請踴躍報名參加。
一、依據特殊教育法第 15 條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9 年 9 月 3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090101837 號函辦理。
二、參與對象:具備物理治療師(僅限補課者)、職能治療師(僅限補課者)、語言治療師、臨床心理師、諮商心理師、社會工作師之專業人員證照者。
三、辦理期程為 109 年 9 月至 12 月。
四、本次課程僅進行第一階段部分(特殊教育通識課程 36 小時),第二階段及第三階段另擇期規劃辦理。
五、研習地點:國立新竹特殊教育學校。
六、報名時間及方式:即日起至 109 年 9 月 13 日(星期日)截止, 請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 研習報名-國教署特教研習內報名,並至 Google 表單填寫報名相關資料,需兩者皆填寫始為報名成功(詳實施計畫第九點)。
七、参加研習人員請各單位核予公(差)假登記。
八、檢附本研習資施計畫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