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轉知花蓮縣環境保護局「109年花蓮縣垃圾源頭減量推動計畫」校園競賽相關資料1份,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依據花蓮縣環境保護局 109 年 9 月 22 日花環廢字第 1090028090 號函辦理。
二、為提升民眾垃圾源頭減量觀念並祈培養學生自幼建立環保意識,故特訂本次競賽並提供獎勵措施,並將繳交報名期限延後至 109 年 9 月 23 日 17 時,倘對前揭活動內容若相關單位因自身考量緣由而無法執 行,請函文至花蓮縣環境保護局敘明不克參加本次競賽之原因。
三、檢附「109 年花蓮縣垃圾源頭減量推動計畫」校園競賽活動簡章、簡報及 109 年 9 月 14 日行前說明會會議紀錄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