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幼催辦公告】有關109學年度本縣公立學校附設幼兒園教師(教保員)兼任行政職務核備案已逾辦理期限,請尚未完成核備之學校(名單如附件)盡速報送「行政職務異動核備名冊」至教育處特幼科,以免被持續公告催辦。
1.依據幼兒園行政組織及員額編制標準第 7 條之規定辦理。
2.請將核備名冊一式 5 份逕送教育處特幼科(免備文),畢業證書等證明文件僅需 1 份。
3.幼兒園教師或教保員兼「主任」者,因皆未受主任儲訓,故請一律填寫「兼任」。
4.各校附設幼兒園主任不論新任或續任,每學年開學前皆須報送教育處核備。
5.新任者請於報送名冊時一併於全國教保資訊網填報系統上點選「換職」,換職時間為 8/1 。
註:未送達兼主任核備名冊之學校名單
銅門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
志學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
春日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