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轉知*「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首任校長候選人,檢送「教育部徵求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首任校長候選人啟事」1份,請推薦適當人選。
1. 依據教育部 109 年 10 月 5 日臺教人(二)字第 1090144058 號書函辦理。
2. 國立陽明大學與國立交通大學業奉行政院同意於 110 年 2 月 1 日合併為「國立陽明交通大學」,教育部為遴選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首任校長,特公開徵求校長候選人。
3. 校長候選人之推薦,係以自我推薦或他人推薦方式辦理。有意推薦者,請至教育部網頁(
http://www.edu.tw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首任校長遴選專區」詳閱校長候選人資格規定,並於 109 年 11 月 5 日(星期四)前,依徵求啟事說明方式,將推薦資料(推薦信、被推薦人完整履歷及治校理念)送達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首任校長遴選小組( 10051 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 5 號 3 樓-教育部人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