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辦理本縣109年度特殊教育教材教法及評量方式研發成果發表研習
一、依據特殊教育法第 42 條辦理。
二、研習對象:
(一)設有特殊教育班之學校每校一人。
(二)對此議題有興趣的特教教師。
(三)對此議題有興趣的普通班教師。
三、研習地點:萬榮國小學生活動中心。
四、研習時間: 109 年 10 月 28 日(星期三)下午 1 : 30 分。
五、報名方式:以網路報名方式於 109 年 10 月 28 日(星期三)前至全
國特殊教育資訊網(
https://special.moe.gov.tw/study_login.php?
id=398490 )報名,全程參與研習之人員核發 3 小時研習時數。
六、請惠予報名研習教師公(差)假登記參加,惟課務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