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
有關本縣「109年度縣立高中及公私立國民中小學教師接種流感疫苗」作業,務請各校檢核所報確依公文所示實施對象列冊接種,並提醒列冊之教師配合於排定時間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如健保卡、身分證)供接種執行單位核對為本人接種。
一、依據本府 109 年 9 月 25 日府教學字第 1090185850 號暨 109 年 10 月 13 日府教學字第 1090199725 號函(諒達)續辦。
二、請學校另提供教職員名冊或教師擔任職務一覽表供接種執行單位核對身分。
三、為使各轄區衛生所作業流暢,請學校於排定時間接種結束後 3 日內調查因故未能於排定時間施打之教師數,另依本府自購疫苗名冊造冊並上傳至校務系統,倘有教師有意接種惟前未及登記造冊者比照辦理,本府俟彙整後視疫苗調配撥發情形,另行公告補接種日期及方式。原補接種通知單不予使用。
四、前開所報名冊視流感疫苗調配撥發後賸餘數量安排,如疫苗用罄則無後續事宜安排,疫苗用罄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