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修正履約期限及智慧廚房網路環境說明】★★有關教育部國教署核定補助「公立國民中小學午餐廚房精進計畫」經費,業經花蓮縣議會審議通過預算,請各校辦理相關採購案決標事宜。
一、依據花蓮縣議會 109 年 9 月 26 日會議字第 1090002972 號函辦理。
二、請受補助學校(中城國小等 21 校)依本府 109 年 9 月 9 日府教體字第 1090176799 號函,於 109 年 12 月 25 日或 110 年 3 月 25 日前(如未涉及工程採購學校請一律於 12 月 25 日前完成發包)送達「完成發包(決標)證明或訂購單(共約)」及「完成採購(發包)明細表」至本府,俾利報署請款。
三、本案納編本府 110 年度預算,預算業經議會審議通過,可辦理採購及決標,並開始履約,惟考量向中央請款之期程,撥付補助款將會推遲至 110 年,請各校留意交貨及付款期程。
※有關智慧廚房財物採購部分,請有購置無線 AP 分享器的學校留意需納管至縣網智慧網路管理平台(可相容 MDM) 。
※因本府縣網中心未具有管理 unify 模組及擴充套件授權之 MDM 納管機制,如欲採購此架構 AP ,惠請各校酌審校內網管及網路情形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