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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處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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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012

轉知 轉知修正「苗栗縣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發給辦法」第二條、第六條及第七條,業經苗栗縣政府於中華民國109年11月9日以府教務字第1091306585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請查照。

依據苗栗縣政府 109 年 11 月 16 日府教務字第 1091311898 號函辦理。
  • 苗栗縣政府函
    1) 苗栗縣政府函
  • 發布令
    2) 發布令
  • 修正條文
    3) 修正條文
  • 苗栗縣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發給辦法
    4) 苗栗縣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發給辦法
主辦單位: 苗栗縣政府
承辦單位: 學務管理科
發布者: 黃馨怡
連絡電話: 03-8462860#225
公告時間: 2020-11-19 14:51:00
最後修改: 2020-11-19 14:51:00
點閱數: 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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