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110年春節期間加強校安具體作法,請幼兒園詳閱並配合辦理,正式公文另案函知。
一、為強化春節期間幼生校外活動安全維護,有效掌握幼生安全狀況,俾利校安事件之即時通報與處理。
二、實施時間: 110 年 2 月 10 日(星期三)上午 8 時至 110 年 2 月 17 日(星期三)上午 8 時。
三、請幼兒園務必於 110 年 1 月 29 日(星期五)下午 5 時前建置與更新緊急聯絡人(園長、業務主管、業務承辦人)資料於教育部校安中心網站(網址:
https://csrc.edu.tw/),俾利緊急事件聯繫暢通。
四、幼兒園值勤人員須堅守崗位,掌握園內幼生安全狀況並適時遂行通報作業與處理,並須保持電話聯繫之暢通。
五、凡未能即時掌握園內及幼生安全狀況,致發生延誤處理情事,將檢討責任並議處相關失職人員。
六、檢附加強校安具體作法資料 1 份,可至附件檔案下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