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府委請宜昌國中辦理「109學年度生命教育校園文化種子學校培訓計畫(第三期第3年補助計畫)」,請儘速掣據逕寄(送)至本府教育處學管科,俾利辦理經費核撥作業,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9 年 11 月 12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090138613A 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核定經費共計新臺幣 21 萬 5,000 元整,會計子目 CC9111 。
三、本案執行期程為 109 年 8 月 1 日至 110 年 7 月 31 日止,請依地方教育發展基金經費執行流程簡化方案,於計畫結束後 2 週內,檢具經費結報表一式 2 份暨成果報告 1 份送本府辦理核銷(原始憑證留校以備審計機關查驗),若有結餘款,請以繳款書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