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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 【線上填報5819】推動校園花卉教育計畫(配合推動花卉產業振興措施)---各校參與意願調查,請查照。

※請有意願參與本計畫的學校於 110 年 3 月 10 日中午 12 時前完成填報,逾期視為無需求。

一、計畫時間: 110 年 3 月至 6 月 15 日(新冠肺炎特別預算執行期限至 110 年 6 月,本計畫須在此前執行完畢)。
二、計畫對象與活動內容:
1 、國小中高年級、國中及高中職學生。
2 、考量授課品質,每場次以 1 個班級為主,不超過 50 人。
3 、採實體課程,每場次時間建議 1 小時,授課內容包括說明本活動目的、本次使用國產花卉介紹(產地、產季、與相關能增加學生對該花卉認識及興趣的內容)、花卉運用教學、基本照護等,另可提供學校附近的花店或園藝店地點供後續消費參考。
4 、花卉作品設計以介紹國產花卉及入門簡易使用為方向,朝輕便好移動攜帶為宜。
三、經費編列:
1 、完全使用國產花卉,不使用染色花卉、乾燥花,每次花材種類至少 3 種以上,以該時期盛產花卉為先;需能計算出每人使用之花材數量(如每名學生使用洋桔梗 3 支、非洲菊 2 支、康乃馨 3 支及葉材 2 片等)。
2 、每名學生花材(含花器跟海綿)費用以 250 元為上限,花器及海綿不超過 50 元,請鼓勵學生自行攜帶,使用可重複利用之器具。※不包含教師。
3 、為擴大本計畫推廣對象與建立使用者付費機制,去(109)年度已參加過之班級與學生,本(110)年度再次參與需自行負擔 50 元花材費,該款項納入執行單位之配合款。
4 、每場次 1 名花藝教師與 2 名花藝助理為原則編列,花藝教師與花藝助理為專業技術人員,以每場次 2,500 元及 2,000 元經費編列,得視情形由執行單位彈性編列。
5 、花材購買單價不得高於目前市價,得以該品項臺北花市 108 年年均價為參考基準;運費及花材處理費依實際情形編列;倘編列教材費(印刷),每份不超過 20 元。
四、注意事項:
1 、每場次活動需拍照記錄(班級全貌與活動情形)若干張,並請學校人員簽收花材使用數量單據,相關資料自行留存備查。
2 、每場次需於明顯處標示本活動名稱與主協辦單位,以紅布條、電子看板、海報輸出、或於白板、黑板書寫,內容清晰可見均可。

※請有意願參與本計畫的學校於 110 年 3 月 10 日中午 12 時前完成填報,逾期視為無需求。
主辦單位: 本府農業處
承辦單位: 教育設施科
發布者: 阮子晏
連絡電話: 03-8462860#317
公告時間: 2021-03-02 17:02:00
最後修改: 2021-03-02 17:19:00
點閱數: 3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