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為配合本學年度特教評鑑作業,原訂3/10辦理之國中8年級重新評估鑑定資料收件作業流程,另作調整,詳如說明。
原訂 3/10 辦理之國中 8 年級特殊教育學生重新評估資料收件作業,因多數資料與特教評鑑資料重疊,為避免增加各國中文書作業,調整如下:
1.3/10 當天,請提供重新評估清冊及特推會會議紀錄備查。
2.重新評估資料如需提供評鑑之用,請先行將各學生之重新評估報告電子檔寄送至北區特教資源中心信箱 hlcsped@gmail.com(檔案格式為:109-4-重新評估學障-00 國中-王大明)。另各學生重新評估紙本資料則於 4/26 下午、 4/27 上午送至三區資源中心
3.如 3/10 當天可以繳交相關資料者,亦可於三區中心繳交。
*疑似鑑定資料收件作業時間及流程維持不變,請各校特教承辦人及特教教師務必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