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幼教保員遷調】公告110年花蓮縣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教保員及助理教保員申請遷調他園(校)服務作業注意事項等重要資料,請查照。
一、依據 110 年花蓮縣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教保員及助理教保員申請遷調他園(校)服務作業委員會決議辦理。
二、檢附教保員縣內遷調服務作業注意事項、積分審查原則、遷調申請表(A3 列印)、遷調日程表、遷調委託書、分發缺額一覽表及委託學校一覽表等相關資料。
三、本服務作業說明會於 110 年 3 月 5 日(星期五)下午 2 時,於本府教育處第二會議室辦理,有委託之學校教保員請踴躍出席參加。
四、縣內遷調服務作業採現場積分審查 報名,並請有參加之教保員於 110 年 3 月 19 日(星期五)上午 9:30 至 12:00 備妥申請表及相關積分審查文件(無法至現場者報名者請下載委託書),至本府教育處第一會議室進行現場積分審查,未經本府現場積分審查者視同不參加本次縣內遷調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