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檢送內政部110年度合作社合作教育訓練班次表1份(如附件),請惠予轉知學校員生消費合作社派員參加,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0 年 5 月 18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00060239 號函(如附件)辦理。
二、各班次相關事宜如下:
(一) 學校員生社理監事及經理人員研習班(計 2 班次):請各級學校員生消費合作社擇一班次指派 1 人參加。
(二) 其餘班次請合作社理事、監事及實務人員踴躍參加,相關報名事宜請至內政部合作事業入口網站(網址:
https://coop.moi.gov.tw/cphp/)/教育訓練/課程須知及查詢/課程查詢進行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