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降低社區傳播風險,請貴校於COVID-19疫情三級警戒期間,避免學生不必要移動,詳如說明,請查照。
依據:
依據教育部 110 年 6 月 8 日臺教高通字第 1100076983 號函辦理。
說明:
一、教育部前配合指揮中心宣布提升 COVID-19 疫情到全國三級警戒,及三級警戒期間應避免不必要移動、活動或集會之規定,學校不得強制學生離宿返鄉;倘學生已返鄉,也避免再返回學校宿舍。
二、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 110 年 6 月 7 日宣布三級警戒延長至 6 月 28 日,爰學校仍不得強制學生離宿返鄉;倘學生已返鄉,也避免再返回學校宿舍。學校亦不得強制學生返宿整理或清空宿舍。如放暑假時,疫情仍在全國三級警戒期間,學校仍不得強制學生離宿返鄉;倘學生已返鄉,也避免再返回學校宿舍,如搬清物品。同時請學校針對住宿學生提供相關協助。
三、另住宿學生亦應完全配合學校相關宿舍管制及健康管理措施,共同落實校園防疫。
四、本案如有相關疑問請洽以下窗口:
(一)一般大學:高等教育司邱淑貞小姐 02-77366304 , susan201907@mail.moe.gov.tw 。
(二)技專校院:技術及職業教育司王孟禎小姐 02-77366165 , meng@mail.moe.gov.tw 。
(三)國教署學務校安組:吳岳隆科員 04-37061316 , e-3253@mail.k12e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