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孝家庭楷模選拔】因疫情關係」推薦資料延至6月30日,請老師鼓勵學生踴躍參與。
(一)推薦:得自我推薦或他人推薦(以清寒家庭優先)。
( 1 )自我推薦:由參選家庭自我推薦,敘述平日互動之情形,如子女年幼無法書寫,可以運用繪畫等創意方式代替文字表達。
( 2 )他人推薦:可由他人(如學校教師或鄉里長等)協助推薦,由推薦人撰寫「父母慈、子女孝」之感人事蹟推薦書表等資料。
(二)初審:
( 1 )經推薦後由當事人就讀學校進行初審(不限名額)。
( 2 )報送: 110 年 6 月 30 日(星期三)前(以郵戳為憑)
由學校將推薦人員資料(附件二推薦書、家庭互動照
片黏貼表)寄送花蓮縣家庭教育中心,參加複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