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取公告(6/17報到)】110 學年度花蓮區國民中學技藝技能優良學生甄審入學榜單。
壹、分發結果公告
一、公告日期: 110 年 6 月 16 日(星期三)上午 11 時。
二、由本會公告錄取名單,並將「甄審入學分發結果通知單」送交各國中轉發各學生,個 別報名學生則逕寄。
貳、分發結果複查
一、複查時間: 110 年 6 月 16 日(星期三)下午 2 時前。
二、由報名學生或家長填寫本簡章所附之「分發結果複查申請書」(附表二,簡章第 15 頁) 並持「甄審入學分發結果通知單」親自向本會辦理。
三、複查時繳交複查費 50 元及貼足限時郵票之回郵信封。
四、因應疫情,請以傳真方式申請(03-8332694)。
五、複查結果於 110 年 6 月 16 日(星期三)前回覆,如符合錄取標準,增額錄取。
參、報到入學
一、報到日期: 110 年 6 月 17 日(星期四)。
二、錄取之學生依各校所定之時間、方式,並備齊相關表件前往報到,逾期未報到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三、申請學生如經發現其不符報名資格,或報名資料內容與事實不符,或其他不法情事致 影響申請結果者,取消其申請資格。已錄取者,取消其錄取資格,不得註冊入學。
肆、放棄錄取資格
已報到之學生應於 110 年 6 月 18 日(星期五)中午 12 時前填具本簡章所附之「放棄錄 取資格聲明書」(附表三,簡章第 17 頁),由學生或家長親送錄取學校辦理放棄錄取資格後,始得報名參加免試入學或其他入學管道,逾期放棄不予受理。
伍、申訴
一、申訴受理時間: 110 年 6 月 18 日(星期五)下午 2 時前。
二、由報名學生或家長填寫簡章所附之「申訴書」(附表四,簡章第 19 頁)親自向本會辦理。
三、申訴受理地點: 110 學年度花蓮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委員會(國立花蓮高級商業職 業學校,地址:花蓮市中山路 418 號,電話: 03-8334646)。
四、本會於收到申訴書後,經本會申訴及緊急事件處理專案小組討論研議後,以書面函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