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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處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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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422
即日起學校送採購科發包之【工程案】請填列公共工程開工要件注意事項之【應辦事項檢核表】,核章後與標案資料一起送發包。
如主旨。
1) 公共工程開工要件注意事項
2) 附件1-公共工程開工管制條件機關應辦事項檢核表
相關連結:
https://www.pcc.gov.tw/Content_List.aspx?n=4061A6357922F45A
主辦單位:
行研處 採購科>
承辦單位:
行研處採購科
發布者:
行研處採購科
公告時間:
2021-08-05 10:19:00
最後修改:
2021-08-05 10:28:00
點閱數:
1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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