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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及教保服務機構幼兒團體保險之「保險費、一定年齡及本保險保險金額、給付責任、給付範圍、各項給付項目內容與給付金額、醫療保險金起賠金額與給付限額、事務費及其他相關事項」,業經教育部於110年8月17日以臺教授國部字1100080276A號公告,茲檢送公告影本(含附件)1份,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 110 年 8 月 17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100080276B 號函辦理。
二、檢附保單條款及教育部公告各 1 份。
主辦單位: 教育處>
連絡電話: 03-8462860#356
傳真號碼: 03-8462790
公告時間: 2021-08-18 09:12:00
最後修改: 2021-08-23 14: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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