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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將到期(5/5截止),請儘速辦理,無不涉及發包項目亦請填無函復】有關國教署補助本縣110年度「教育部補助偏遠地區學校及非山非市學校教育經費作業要點」之「1-9其他學校設施、設備或教學設備、教材、教具及學生就學所需費用」案業奉核定,請公告內各校即依說明積極辦理。

一、依據「教育部補助偏遠地區學校及非山非市學校教育經費作業要點」(以下簡稱補助作業要點)及國教署 110 年 4 月 20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00044515 號函辦理。
二、本案核定函業以本府 110 年 4 月 26 日府教設字第 1100079251 號函(諒達)通知 110 年度受補助學校,請確實詳閱函文說明並依據說明期程辦理。
三、 110 年度受補助學校:
光復國中、光復國小、大進國小、太巴塱國小、富源國中、西富國小、卓溪國小、立山國小、平和國中、平和國小、溪口國小、豐山國小、豐裡國小、永豐國小、三民國小、中城國小、大禹國小、松浦國小、玉東國中、玉里國小、長良國小、佳民國小、崇德國小、銅蘭國小、西林國小、豐濱國中、豐濱國小、靜浦國小、萬榮國中。
主辦單位: 花蓮縣政府
承辦單位: 教育設施科
發布者: 劉柏緯
連絡電話: 8462860#307
傳真號碼: 8462782
公告時間: 2021-04-26 11:39:00
最後修改: 2021-08-26 15:03:00
點閱數: 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