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轉知文化部謹訂於110年9月及10月舉辦5場次「公共藝術設置辦法」修法說明會,敬請各校踴躍派員出席。
一、依據文化部 110 年 9 月 6 日文藝字第 1103028304 號函辦理。
二、公共藝術設置辦法修正草案公告已於 110 年 8 月 26 日刊登,為使各界瞭解修正內容及影響層面,文化部將辦理 4 場次實體、 1 場次線上修法說明會。
三、本說明會建請各校公共藝術業務相關人員參加,倘學校刻正辦理公共藝術工程亦請協助轉知建築師、空間景觀規劃人員及相關專業人士或團隊等報名參加。
四、檢送修法說明會簡章乙份,請於 9 月 9 日(星期四)中午 11 時起至報名網頁(
http://pas.deoa.org.tw/)線上報名,一律採網路報名,各場次時間及地點等資訊,請參閱簡章。
五、請核予與會人員公(差)假或協助課務調整事宜。
六、本說明會相關事宜,敬請洽詢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帝門藝術教育基金會: 02-2391-9394#17 陳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