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更新】本府辦理「花蓮縣110年OHA雲端教室平台教育訓練暨教學實務應用整合研習」一案,原實體辦理因故更動為線上研習,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依據本府 110 年 10 月 5 日府教課字第 1100200940 號函及 110 年 9 月 27 日府教課字第 1100194585 號函(公文諒達)辦理。
二、***全縣教育訓練研習資訊更新如下***
(一)時間: 110 年 10 月 18 日(一)下午 13 時 30 分至 16 時 30 分。
(二)參與對象:
1.本縣各級學校班級導師。
2.科任教師。
3.資訊教師。
4.對智慧教室雲端管理應用有興趣之教師(兼行政教師)。
(三)為讓教師不受地域限制得即時參與並同步操作,固改採用 Google Meet 線上授課,會議代碼: uck-pcjt-dqe
(四)請老師提前進入會議室進行測試, 13 時 30 分準時開始授課。
(五)報名方式:請逕至全國在職進修網報名,課程代碼: 3214754 。
三、申請專人到校輔導暨教育訓練:
(一)為使各校善用本案雲端教室、平台管理功能及提高使用者針對親師生平台行動 APP 註冊普及宣導,本府提供專任講師到校輔導及教育訓練服務。
(二)申請方式:即日起至 10 月 15 日(星期五)止請有意願申請學校填具本案意願申請表單,網址:
https://forms.gle/uVMTQjWDB8B3ZjQY6
**到校研習辦理日期為 110 上學年度止**
(三)辦理方式:填具完畢後將由本府業務單位人員聯繫各校提供之聯絡窗口,以安排入校時程及講師遴聘等事項。
(四)申請到校輔導並辦理完竣之學校需於校內研習結束 1 週內,填具附件 2-成果彙整表,並上傳至成果彙整雲端空間:
https://reurl.cc/zWW0ne (檔名請統一為:學校名稱-辦理日期,例: OO 國小-1100924)。
(五)旨案相關經費均由本府支應,申請學校需提供校內研習場域及所屬教師社群訊息週知以達輔導及推廣效益。
四、檢送修訂後實施計畫一份供參;請惠予與會人員公假登記核可並同意課務排代,代課費由學校經費項下支應。